江西藍恒達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發布時間:2026-04-02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藍恒達化工有限公司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藍恒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恒達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月 21 日,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鹽化工業園區(醫藥化工園區)。法定代表人:陽志峰,注冊資本:128314800元。經營許可范圍:危險化學品生產,發電、輸電、供電業務,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采,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服務(依法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等許可類化學品的制造),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熱力生產和供應,非食用鹽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該企業目前在役的裝置有17萬噸/年離子燒堿裝置以及 5000 噸/年 80%水合肼項目前段工序的次氯酸鈉裝置正常生產,企業于2025年12月10日完成了在役裝置的自動化提升改造驗收。企業現持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6年 09 月28日,許可范圍:32%氫氧化鈉(170kt/a,折 100%)、液氯(110kt/a)、鹽酸(30kt/a,31%)、次氯酸鈉(10kt/a)、硫酸(3kt/a, 75%),氫氣(3360 萬Nm3/a)。 當前,該企業廠區液氯包裝廠房(含一期、二期)生產單元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液氯儲罐區儲存單元構成一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脫硝冷凍廠房液氨儲罐儲存單元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原動力冷凍液氨罐區構成的四級重大危險源裝置現已拆除,本次評估擬申請核銷。上述重大危險源已在樟樹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并取得備案登記表,備案號:BA贛360982(2023)002,有效期至2026年7月26日。 該企業在役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氫氧化鈉、液氯、鹽酸、氫氣(在線量,不儲存)、次氯酸鈉、硫酸、液氨(冷凍冷媒用)、氟利昂(R22)、柴油發電機及鏟車叉車用的柴油等。廠區最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中毒、火災、爆炸等。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項目組成員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羅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報告編制人 | 杜凡奇 | 202110046360000000085 | 36220293297 |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報告審核人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過程控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依據報告中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以及現場勘察、檢查結果,江西藍恒達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裝置存在的一些問題列表如下: 1、液氯充裝現場應急處置牌未及時更新崗位責任人(彭俊已離職)。 2、液氯計量槽廠房外圍吸收池存在氯氣鼓泡溢出,未設置當心中毒警示標識。 3、氯氣二級吸收塔排液閥門的法蘭金屬墊片銹蝕斷裂未及時更換。 4、液氯計量槽廠房2F平臺北側一個液氯儲罐爆破片與安全閥之間的壓力表存在壓力,疑似爆破片腐蝕泄漏,需核實更換。 5、液氯儲罐2F平臺管道支撐存在金屬疲勞腐蝕,應另做加固支撐,預防支撐斷裂。 6、液氯計量槽廠房2F平臺個別負壓集氣管缺失。 7、液氯計量槽廠房2F平臺負壓集氣管長度不足,無法有效覆蓋泄漏點。 8、脫硝冷凍廠房內的配電房穿墻電纜槽盒蓋板缺失。孔洞應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9、液氨儲槽外層防腐涂層大面積脫落,未及時做防腐處理。 10、現場檢查發現與空氣分離器相連的水封罐無水。 11、液氯充裝廠房外墻封閉式改造未完成施工。 通過與企業溝通,企業已于近期對現場提出的整改事項進行了相應的整改,主要的安全缺陷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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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1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該企業廠區液氯包裝廠房(含一、二期)生產單元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液氯計量槽廠房(液氯儲罐區)儲存單元構成一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脫硝冷凍廠房(液氨儲罐區)儲存單元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上述重大危險源涉及的氯氣、氨氣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調整版),氨氣、氯氣同時屬于高毒物品和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氯氣屬于劇毒化學品。 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該公司主要存在有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等危險因素,同時存在觸電、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灼燙、坍塌、噪聲等一般危險因素。 3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的符合性 本報告對重大危險源單元劃分、辨識、分級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要求進行,辨識過程符合規范要求。 4定性、定量評估結果 (1)該企業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經過培訓,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具備本崗位的履職能力,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企業每年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安全培訓,對新入職的崗位員工依法進行三級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崗作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 (2)根據事故后果預測及多米諾影響分析結果,50m3液氯儲罐整體破裂造成的事故后果最嚴重,中毒擴散死亡半徑838m,輕傷半徑可達2590m,液氯儲罐發生容器爆炸產生的多米諾半徑為23m,液氨儲罐發生容器爆炸產生的多米諾半徑為15m,該距離范圍內,可能會對周邊廠房的建筑設、施造成損壞。企業液氨、液氯儲罐設有安全閥泄壓設施和壓力報警遠傳,正常情況下不易發生超壓爆炸,液氯儲罐發生爆炸的原因最有可能為罐內三氯化氮富集,因此,企業應做好液氯設備的定期排污,并定期對排出物進行分析。同時,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設備設施、安全附件進行定期檢查、校驗、維護。 (3)根據危險度評價分析,企業液氯包裝廠房、液氯計量槽廠房、脫硝冷凍廠房的危險程度等級均為Ⅰ級,屬高度危險。 (4)利用中國安全生產科學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與管理》軟件計算出的個人風險及社會風險圖,得出該企業重大危險源裝置整體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如下: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和特殊高密度場所(<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半徑約927m,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1×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半徑約722m,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和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半徑約243m。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半徑約113m。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3×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半徑約43m。結合該企業周邊環境調查情況確定,上述外部防護距離內無相關防護目標建筑,外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該企業制定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日常的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業配備了應急救援器材,編制了事故應急預案,組織了專家評審并備案,并根據實際情況對預案進行適時修訂,企業根據每年的應急演練計劃按要求開展了重大危險源專項預案的演練,員工具備相應的應急處置能力。 (6)各重大危險源裝置區采用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勞動保護、事故應急措施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安全設施運行良好,能有效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發生,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已通知企業進行了整改,重大危險源裝置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隱患。 二、 評估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藍恒達化工有限公司廠區液氯包裝廠房(含一、二期)生產單元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液氯計量槽廠房(液氯儲罐區)儲存單元構成一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脫硝冷凍廠房(液氨儲罐區)儲存單元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上述重大危險源的采用安全設施、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防范措施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令,第79號修正)及相關法規、技術規范的要求,企業在保障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有效運行,作業人員嚴格遵章操作的前提下,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風險可控。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5.10.20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6.04.02 | |
現場參加人員 | 杜凡奇(左)、企業(中)、王東平(右)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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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

